政府信息公开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6 00:00 浏览次数: 1

 

杨应龙委员:

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当前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土地政策非常重视,而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保稳定不变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很好的效果,广大农民群众十分满意。

    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我们每年都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让农民了解熟悉党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和不变,并确保农民承包经营权的合法利益,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调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30年不变,即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期1996年至2025年)内保持不变,如需调整,必须由村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自行决定调整方案。

二是积极鼓励进行土地流转。县委县政府积极鼓励农民、种粮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37.8万亩,7.3万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1%,流转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18户,100亩—1000亩的63多户。特别是近年来,土地流转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全县460多个合作社中有69%进行了农村土地流转。全县土地流转呈现出地域扩大化、项目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

三是进一步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各乡镇村相应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县仲裁委员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开展仲裁工作,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您提出的提案,我们将认真采纳尽快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二是积极鼓励支持对农村土地有序进行土地流转,缓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矛盾,逐步建立完善流转服务平台和网络,不断健全流转机制。三是积极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标准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引导他们自觉在农经部门备案并鉴证。四是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全县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已经开展了两个村的试点,效果很好,今年在全县全面推开,争取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县经管局

20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