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张放委员:
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现正处于逐步规范和提质中,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今后将更加重视。
一、严格准入制度,科学合理布局
我局下发了《湘阴县幼儿园申办审批程序》的通知(湘阴教发【2012】32号),对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做了明确规定。2011年—2013年除友谊艺术幼儿园整体搬迁,后更名为金色阳光幼儿园外,未批办一所幼儿园。根据城市发展规模,2014年批办了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和1所社区幼儿园,这三所幼儿园投资大,建设标准高,办园质量较好。往后我局将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从严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
教育部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对学前教育发展明确了方向,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按国家和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以及科学合理布局。现将在原吉路和长岭路交叉处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缓解教育局幼儿园、东湖幼儿园、高岭幼儿园、城北幼儿园的大班额现象。今后新增幼儿园主要发展方向为符合布局且规范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二、加强师资培训,提升队伍素养
国家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师资培训,自2012年起,分配到我县的免费国培指标就有1036人次。我局每年组织2—3次大型培训活动。因为幼师、保育员流动性大,不断有新人加入,增添了培训的难度。今后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保育员的培训,切实提升保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努力消除城区无证上岗现象。
三、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城区现有的19所幼儿园,租赁民房的1所,无户外活动场所的3所。因为历史原因,这些园所还需要一些时间规范或取缔。我局将组织相关股室对各园进行年度评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园务管理不到位,办园条件不达标的园所,责令整改或另择小区配套办园场所办学。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