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陈丽委员:
一、关于新农保一卡通的问题
我省社保IC卡具有存款、养老金的缴费和发放以及独生子女奖励金、乡村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代发等功能,所有的项目都是由省人社厅在系统终端开发,县市区只负责业务的经办。我县社保IC卡已由信用社经办。在社保IC卡终端系统中开发加挂民政、移民、粮补、林补、油补等多项财政惠民资金发放功能,需要各主管部门与省人社厅联系,但其开发加挂技术方面、经费方面需较大的支出,需得到省人社厅的支持。
二、关于新农合一卡通的问题
一卡通可以让参合农民患者更加方便、快捷、准确的拿到新农合所补偿的费用;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新农合补偿基金也会第一时间进入参合患者本人账户;县合管办不用天天向银行拿现金,减少了安全风险。但是,合管办所有基金都在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收支,建设银行于前年通过省里招投标中标,开设基金专户,建设专用平台投入几十万元,于去年年初正式运行。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政府不适宜干预,再有,建行已投入很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目前暂不适合变更经办银行。
三、关于惠农补贴一卡通的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办发[2012]21号)文件规定,我省惠农补贴项目分为11大项,165小项,其中县级必须纳入财政“一卡通”发放的有51项,逐步纳入的有114项。截至2014年底,全省165个补贴项目,我县对应有78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有29项,“一卡通”外发放的49项,其中:中央、省明文规定通过“一卡通”发放的51个项目,我县有28项,已按省里要求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2014年,全县财政共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74亿元。
我县于2005年开始实施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当时能够服务农村的金融单位只有邮政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于当时的惠农补贴只有2项涉及资金只有3000多万,而补贴对象达12万余户,经县财政局与两家金融机构座谈商议,农村信用社放弃代发业务,故县财政局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开展此项工作。2005年7月,第一批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12万多户在县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由于时间紧、数量多,县邮政储蓄银行全体员工一起行动,从向上级领取存折,到数据整理、移植到存折打印、盖章、分乡镇、分村组整理到武装押运到各乡镇,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开户任务,仅存折工本费就达20多万元。自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至今10多年以来,补贴项目由原来的2项增加至42项,补贴发放的金额由2005年的3000万元增加至2.7亿元,县财政局与县邮政储蓄银行经过10多年的工作磨合协调,对于农户信息变更、批量变更和开户、数据传输等都制定完善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县财政局、县邮政储蓄银行乡镇网点和各乡镇财政所均按照流程执行操作,补贴发放工作已相对成熟。截至目前,县邮政共有金融联网网点18家,在各村建立便民服务点143个,布放助农取款机具177台,覆盖了全县的主要乡镇。2013年11月,我县被省财政厅定为财银补贴数据安全交换平台工作邮政代发试点单位,为此,县邮政投入资金10多万元采购相关设备,并于2014年10月通过省专家组的验收,省财政厅将我县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向全省进行推广,先后有10多个兄弟县市到我县学习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平台发放工作的先进经验。
综上所述,第一,补贴对象已由2005年的12万户增加至20多万户,当时县邮政储蓄银行从向上级请领存折,到数据整理、移植到存折打印、盖章、分乡镇分村组整理,到武装押运到各乡镇倾全行之力,单存折工本费就用掉20多万元,且在2013投入10多万元采购设备建立财银补贴数据安全交换平台,如变换惠农补贴“一卡通”代发银行,将是一项耗时、耗力、耗财的复杂工程;第二10多年来惠农补贴一直是由邮政银行代发,县邮政银行已在全县建立18个金融联网网点、143个便民服务点和177台助农取款机具,取款体系已相对成熟,农民已经认同并形成兑换习惯,如果变换兑取银行,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不便;第三,县财政局与县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户信息变更、批量变更和开户、数据传输等都制定完善了规范的工作流程,且邮政储蓄银行在发放过程中没有出现过大的问题,各项补贴都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取得了补贴对象的信任,故我县惠农补贴暂时仍由县邮政储蓄银行通过“一卡通”代发较为妥当。
县政府办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