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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4-25 00:00 浏览次数: 1

尊敬的王芳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公共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宝贵意见。现就您所提提案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确存在着诸如体育场馆建设滞后、全民健身设施场所稀缺、营利性的体育健身场所收费较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您提出了“希望政府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场所及设施建设”的建议。作为体育主管部门,我们也一直在探寻新形势下改善全民健身设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可行路径,并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切实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近年来,县政府投入资金近5亿元,建成了东湖生态公园健身路径和健身场地,启动了市民文体广场建设。其中市民文体广场建设主要包括文化广场、体育馆(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游泳馆等)、业余体育学校、大型露天舞台、市民健身中心、室外运动场、休闲绿化带、健身路径等,以满足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二是抓住政策机遇,争取国家体育项目,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先后建成村级标准篮球场283个、农民文体广场21个、健身路径项目56个,争取篮球架、乒乒球台、健身器材200多套,为城乡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三是积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参与体育设施建设。我县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商引资,积极引导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对民营资本投入建设的文体项目,政府实行费税减免机制,并在征用土地、规划手续等方面优先考虑,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如:高岭游泳馆、芙蓉国际健身会所、力缘、麓森羽毛球球馆、长岭足球场等特色体育产业,均为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特别是由群众自主建设的新泉镇南湘村“罗家台文体大院”、王家寨村文体广场,岭北镇“柳江怡园”文体广场,三塘镇“新兴全民健身广场”等乡村公共文体阵地,标准高、实用性强,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虽然,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日益增长的群众健身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和健身活动开展;加强对现有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其使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文体广新局

                                   2016415

 

 

 

  报:县政府办 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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