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陈正联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生态农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此,县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成立专门班子,进行实地调研。现就您所提提案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我们始终把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2015年共印发各类宣传学习资料800份。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档案规范管理。着力于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完整性、相关表册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指导。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8.5万亩,占农用地的42%,共指导大宗土地流转55笔,4.5万亩,颁发土地流转证书55 册。三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我县是全省整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48个县之一,按照省市要求,全县各级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确保了“五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目标明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督查监督到位)。目前,已完成前期方案制定、宣传发动、技术测绘公司招标、入户调查摸底等工作,现在正在努力协调获取“二调”底图等工作。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全力抓好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落实。重点选择了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民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洞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2015年省为民办实事示范合作社,桐林“三合农”种养和返砂湖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社,共筹集投入资金880万元,合作社生产规模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二是以传统产业为引擎,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紧紧围绕全县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重点培养有基础、有特色、有前景的专业合作社,做到创建一个“合作社”,树立一个“典型”,带动一片“农户”,逐步达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是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创新推出“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运行模式,在岳阳、长沙、湘潭、益阳等地分别建立水产、农蔬无公害水产品直销点。四是加强合作社成员的业务培训。2015年采取举办移动培训班的形式,下到各乡镇举办业务培训班19个,共培训合作社成员1285人,同时召集当地农户,通过印发宣传册、利用培训现场答疑解问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湘阴政发[2013]1号),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提供了政策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扶贫等支农资金捆绑使用,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农业产业化奖励激励机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获得国家相关认证、驰名著名商标以及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奖励。二是强化金融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经营主体适当提高信贷额度,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担保范围,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投放,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三是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农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制定引进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队伍,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四是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0〕2号)所规定的有关税收、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对新建、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1〕19号)有关规定,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农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宝贵意见。
湘阴县农业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