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胡定峰委员:
您的提案中提到我县操办婚丧嫁娶大事存在的现象在过去非常普遍,现在也依然存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核心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强烈信号。省、市、县委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近年来,我县婚丧嫁娶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了有效的抑制,杜绝了相互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风气,“人情消费”不断降低,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恢复了正常的人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赞的呼声越来越多。
人情往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往方式,风俗习惯是一个地方的传统继承。所以移风易俗,塑造文明新风势在必行,但不能只争朝夕。
我们的倡议是:首先营造社会文明风尚的题中之义。社会进步需要文明新风,过去存在的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开展移风易俗,塑造文明新风有利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其次对中央厉行节俭精神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然而部分党员干部淡化了节俭意识,违规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有的甚至借机敛财,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移风易俗,塑造文明新风正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效举措。三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实践。当前,大操大办等现象的普遍存在,给人们带来较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对狠刹大操大办的强烈呼声,是切合我县实际践行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
下一步我们民政部门将建议政府在全县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组织,规范管理,落实婚丧嫁娶事宜从俭、从简举办,推行科学、节俭、文明的婚丧嫁娶自治管理模式;负责做好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的事前劝导工作;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杜绝封建迷信活动。同时也需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移风易俗,树立新风,狠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特此答复。
县民政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