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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6 00:00 浏览次数: 1

 

蒋再田委员: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和家庭带来灾难,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已做和将做如下工作: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教学环节,体现在各项制度建设之中。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认真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规程,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材建设。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公民意识、民族精神和文明礼仪的教育。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德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2、切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按照学校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让广大师生在优良的学校文化熏陶下培养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形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文化立校,以“文”化人的崭新局面。

3、大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咨询室的建设,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研究体系,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建设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针对不同学龄段、不同类型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学生、行为有偏差学生、特困户子女以及残疾少儿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引领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利用学校寒暑假期、传统节日和双休日等校外时间,深入开展“励志成长”、“知荣明耻”、“读书成才”、“阳光心灵”四大行动。

4、多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并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同时,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5、法制教育进课堂必须落在实处。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提高教师素质、调整课程设置、建立法治环境,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一是必须纠正重智育轻德育,注重思想教育,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而要从培养青少年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的观念来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明确树立以培养纪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讲解法律知识为内容的法制教育目标;二是教师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青少年保护法》的学习,并起到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三是调整课时设置,提高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课中的比例;四是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五是建立家长学校,针对有问题学生的家长和部分认为教育只是学校责任的家长进行个别谈心,利用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讲座,以提高家长法制教育的责任心,使法制教育在学校、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

6、聚全社会之力关爱留守儿童。目前,全县已依托有关中小学办起11所留守儿童托管中心,有1400多名急需托管的留守儿童已全日制托管,县团委、妇联、工商联、民政局、物价局、财政局等单位和民营企业家对托管的留守儿童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活动,特别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还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利用节假日到托管中心与留守儿童开展“代理妈妈、知心姐姐”等一对一帮扶活动,有的放矢的解决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障碍、亲情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使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我们将牢记自身使命,强化责任意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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