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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答复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5-10 00:00 浏览次数: 1

李美军、陈孟常、周波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湖生态公园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湘阴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湘阴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研究,规划方案。现将相关情况作回复如下:

201578日,湘阴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东湖生态公园管理的通告》该通告就机动车停放、绿化亮化维护、设备设施管理、禁止垂钓游泳、禁止摆摊设点、禁止倾倒、焚烧垃圾等一系列不适宜行为都作了明文规定。去年10月,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绿化中心、环卫所、路灯公司、东湖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各自职责,使东湖生态公园的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运行的正轨。

成立东湖生态公园管理机构

201510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了“湘阴县东湖生态公园管理办公室”和“湘阴县公安局东湖生态公园执勤室”,办公室成立后,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定了24小时轮值制度。

认真开展巡查工作

2015720日起,东湖生态公园开展了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巡查的主要工作:一是禁止在北岸风光带摆摊设点,兜售各种小商品;二是文明劝导市民不能在东湖垂钓、撒网、划船、游泳和采土取砂倾倒垃圾以及排放污水;三是禁止踩踏绿地、损毁树木、景石铺装、牵绳挂物以及影响游人视觉和心情的其他不雅行为。

有效检测东湖水质

今年312日,在经过了多轮周旋和协商后,县东湖生态公园建设协调指挥部已经将东湖的所有权和使用经营权全部收回。313日下午至今,已在东湖陆续投放了适量的鳙、鲢鱼苗,在周围浅谈上又栽种了不少水草,用以净化东湖水质,确保东湖蓄满水后,让市民看到一个清澈见底的东湖。目前,正准备组织一批观赏鱼类投放湖中,以促游人雅兴。

加强部门协调

东湖生态公园办公室也会同三位委员一道向县政府建议,应妥善协调好环卫中心、绿化中心、路灯公司和本办公室的关系,因为在维修维护施工或冲洗路面卫生时,不可避免地会临时堆放一些草皮、泥土和电线包装废料垃圾,有时超重的冲水车也会对园内的铺装造成一定程度的损毁,预埋管线施工时甚至还掘断了电瓶车路面,上述种种,希望有关单位积极主动与办公室协商,尽量避免在上级领导视察时碍眼。

至于提案中提到公厕、垃圾箱等基础设备,按规划设计,均以建设安装到位。但东门口至八甲宝塔乃至南岸风光带的建设,应在东湖公园第二期开发建设中,应视县里的财力而定。

最后,对三位委员的宝贵建议,我们深表感谢,我们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认真倾听市民群众的呼声,不断改进工作,精心维护,勤加管理,让东湖真正成为我们湘阴人民的后花园。

 

        

湘阴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2016428

 

 

  报:县政府办 政协提案委            承办单位:县城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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