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郭建文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创新创业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设》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就业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经我局认真研究,就业局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构建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了《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扶持,探索创新符合我县实情的发展方式。我局全面对接,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获评“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依据人社部门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职能职责,最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了《湘阴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湘阴财〔2017〕8号),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择优逐步落实场地租金补贴、开办费补贴、商标注册补贴等。已于上月召开了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正在接受申报。
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上级财政补助的扶持资金及从上级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的资金。本年度,预算安排创新创业扶持资金200万元,其中同级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
1、扩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
2、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载体等进行扶持奖补;
3、创新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队和创新创业项目库建设;
4、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项大赛等主题活动经费;
5、实施县级“百优资助”工程评选奖励;
6、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用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其它支出。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