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邵国芳委员:
您在湘阴县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县小城镇垃圾污染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今后加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保观念淡薄”的问题
要变环境,先变观念。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编印环保手册、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发温馨短信、悬挂横幅、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清洁家园”等一系列的举措定期宣传发动,通过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带动屋场、屋场带动村组的方式,形成了人人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小城镇垃圾处理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县政府决定垃圾处理暂目前按“一乡一策”处置,能就近转移至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的乡镇,就近转移处置;不能转移的,根据各乡镇人口折算垃圾产生量,建设环保型垃圾焚烧炉。今年来,全县共发放垃圾分类桶2万套,添置垃圾车123台、保洁车218台,在洋沙湖、三塘镇等乡镇新添置高标准的焚烧炉3个,目前袁家铺镇焚烧炉已投入使用,每日可处理垃圾10吨。
三、关于“资金投入欠缺”的问题
今年,县财政斥资1000万资金,“一事一议”资金400万元,实施全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将纳入财政预算,环保部门投入200万元,五大专项行动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2016年剩余资金974万元,2017年专项资金1600万元,专门用于垃圾治理,今年预计整合4000多万元,今后4年每年保障3000万元以上,五年达到1.6个亿,以强大的资金来支撑和保障我县生活垃圾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
小城镇垃圾处理工作,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项持久战。我们将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