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城执提复字〔2019〕59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
回 复
张国红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的提案,已转至我局,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已交由城管执法二大队承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违停查处,注重人性化执法。湘阴县城市管理执法二大队严格按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违法停车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执法方式,坚持“管在先,罚在后”。同时要求现场执法人员,在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前先行提醒,对驾驶人及时返回现场驶离的,采取教育纠正的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驾驶人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的意识。在日常巡查监管方面,城市管理执法二大队加大了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增加严管路段的巡查频率,也不定期开展公共通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规范性与时效性结合,切实加大对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严管重罚要求。
二、定期开展报废车、僵尸车及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清查行动。长期以来,位于县城繁华地段江东路、太傅路、先锋路等各种占道经营行为备受市民诟病,其中报废车、僵尸车长期占据车位和私设地桩地锁问题尤为突出,降低了车位使用率,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我们已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对报废车僵尸车张贴清理,建议车主在规定时间自行处理报废车,对于没有自行处理的车辆,将采取强制拖离的措施。同时对商铺自行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撤除地桩30余件,清理出车位20余个,清理僵尸车辆30余辆。以后我们将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清查整治行动。
三、开展城区大货车乱停乱靠的整治工作。长期以来,在城区一些主次干道路,大型货运车辆占道,乱停乱靠现象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更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我大队自2018年以来便开始了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靠大型货运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先后配建了太傅北路和东湖货运车辆停车场,与交警部门联合发布了通告,不断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县城区大型货运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
四、认真研究和探讨,重点路段停车泊位收费“治堵”的思路。建议政府建立城区重点路段公共停车泊位超时收费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利用自有停车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依法做好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市场化的工作。
五、规范全县停车场停车时间及收费不合理现场。我局已联系发改和物价主管部门,将统一移交到各收费停车场所,切实规范各场所停车收费行为。
后段,我们还计划开展城区小型货车、三轮车和人力车乱停乱靠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好润佳、广兴、东门口等处的乱象,我们将联合县交警大队规范和引导城区内小货车、三轮车和人力车集中停放到专用停车场和各市场规定停车场所。加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需要群策群力、疏堵结合。我们一定会根据您所提出宝贵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管理机制,为彻底解决城区停车难和停车乱的问题而不懈努力。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