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城执提复字〔2019〕93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
回 复
李美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园广场噪音污染”的提案已收悉,我局按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提案反映的问题,以强化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集中治理广场公园噪声污染重点,采取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大对广场、公园播放宣传等问题的管控力度,着力查处产生过大噪音,影响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行为,使城区噪声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较为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发放环境治理告示和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音乐舞蹈爱好者充分认知噪声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噪声污染的重大意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抓重点区域,加强公园广场噪声管理,集中整治噪声扰民行为。以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和维护“两考”为契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公园广场跳广场舞的队伍越来越多的现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相关公园、广场,采取一告知、二规范、三处罚的执法方式,做到了“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控制各娱乐团队的音响、音量,不得干扰影响周边居民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二是严格控制娱乐团队娱乐时间,现阶段为娱乐团队供电到晚上9:00;三是严格控制娱乐团队私自在广场搭接电源,对不遵守规定的,采取强制断开其音响电源措施。对情节轻微,态度较好的下发整改通知,促其限期改正;对情节较为严重,影响较大的,坚决暂扣到位。截止目前,印发了《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治理的通知》6500余份,暂扣各种音响设备20多件,环境噪声信访处理率达到100%。
目前,公共场所播放高分贝噪音扰民的情况有所缓解,信访投诉量呈下降趋势,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宁静”生活环境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计划向县政府申请在每个公园广场点位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主要用于评价本县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达标情况,也为本地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我局继续立足本职,协同区相关职能单位,形成合力,为创造安静、舒适、祥和的城市环境不断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