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提复字〔2019〕28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
答 复
徐多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提案中第三点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在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方面,县教育局主要的做法及规划有:
(一)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6〕51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将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统一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由县级教育部门统筹调配辖区内各校的教师编制和岗位职数,并向同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2.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通过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引进外县在编优秀教师、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等方式为乡村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到2020年确保每年为农村学校公开招聘紧缺科目教师不低于200人;每年引进外县在编优秀教师不低于50人;每年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不低于100人。注重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探索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择优聘用优秀人才至乡村教学点任教。
3.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县域内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校长、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分别不少于5年、3年。健全乡村教师培训网络体系,依托16个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加强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村校长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结合省、市“送培到县”活动,扎实开展送教下乡,促进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研、训一体化,到2020年确保高中阶段短缺科目和义务教育阶段全科培训全覆盖。
(二)推进乡村教育管理水平提升
1.推进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化。推动落实教育部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为抓手,促进乡村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质量提升。
2.推动优质学校示范辐射带动。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通过区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促进师资的有效整合、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学区内教育公平到全县范围内教育公平转变。探索城乡结对、名校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鼓励各中小学立足本地实际,注重办学积淀,拓展办学内涵,关注学生个性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乡村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水平。
3.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坚持科学规划、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原则,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2%左右。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三)推进乡村学校教研能力提升
1.推动乡村学校课程改革。积极深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整合优化,着力培育市、县级精品课程。重视学校课程的顶层设计,推进校本课程设计与开发、开展分层递进教学、科学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举措,促进校长、教师、学生、课程与学校文化深度融合。
2.完善学校教学质量检测。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制订和实施中小学学业水平监测实施办法,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过程性管理。
3.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升级优化全县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县、校两级共建共享的远程互动课堂模式,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网络教学、教研模式,推动城乡师生“同步课堂”建设,实现城乡优质资源共享。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展“智慧课堂”“微课”“名校网络课堂”等活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教师信息化应用各项活动,加快提升乡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1.完成偏远、薄弱学校改造。按照“实用、够用、节俭、分步建设”的原则,整合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统筹安排小规模学校建设,到2020年规划总投入3100万元,完成29个项目建设,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完成13所乡村学校运动场地改造。
2.改善乡村学校师生居住条件。到2020年规划总投入7480万元完成26所乡村学校和9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总面积37400平米的620套教师周转房和学生宿舍建设。
(五)保障乡村学生受教育权利
1.加强乡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推行联控联保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落实乡镇、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完善家校联动、社区关怀和 志愿服务等机制,加强心理健康、道德法治和公共安全教育,确保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2.加强乡村残疾儿童服务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普特融合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中小学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加大特殊教育康复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力度。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我县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乡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学生“一个不漏一个不少”纳入资助范围。
4.加强乡村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校园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危险水域、危险路段的摸排整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多渠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农村寄宿学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寄宿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6月3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石罗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