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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1-29 08:16 浏览次数: 1

湘教提复字〔2019〕47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

  

吴莉萍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提案》,已转至我局。我局对委员的提案十分重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答复。在此,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甚好,现作如下答复:

我局于2018年制订了《湘阴县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引进实施方案》,在均衡乡村学校资源,多举措保障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方面不断努力。

    1、出真招提高教师待遇。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号召,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高度关注教师群体,切实提升教师待遇。根据我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有力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得到落实。

2、下大力改善教师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大力度,提质改造乡村学校,创建标准化学校,改善乡村学校生活设施,配齐所有乡村学校功能室和“班班通”教学设备,建好村学校教师公租房。大力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使他们更加安心工作,幸福指数不断上升,切实增强乡村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让教师安心乐教。

3、想办法做好教师交流。推进区城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改革,为乡村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了制度保障,重点推动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村小和教学点。同时,对凡50周岁以下的初级中学党政正职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5年,其他教育行政干部在同-所学校连续任职满9年的均进行交流轮岗。通过开展轮岗交流和支教活动,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有效弥补农村村小和教学点专业教师的不足。同时通过学校联盟、对口支援等方式,切实提高乡村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石罗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