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提复字〔2019〕68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
答 复
吴丹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生体育锻炼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指出了目前中小学不同程度忽视体育的现象,体现了您对青少年学生的关切之情。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提高中小学生身心素质对国家未来的发展尤为重要。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价值观和个人意识的形成阶段,加强其体育意识的培养,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习惯和终身体育思想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加强小学生体育锻炼的情况需向您说明的是,我们针对加强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做了大量工作:
首先,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各校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其次,结合课程改革,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扭转重智育轻体育的局面,扎实开展体育活动。在我们的要求下,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如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广播操比赛、足球比赛、篮球比赛、趣味活动赛等。近年来,我局组织了中学生篮球、排球、足球等球类比赛,全县各学校积极派出代表队参加了比赛,锻炼了学生身心,活跃了校园气氛,培养了青少年体育兴趣和锻炼习惯。
第三,成立了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印发了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学校把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上,积极做好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各学校落实“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切实做到了时间有保证、活动有效果、安全有保障。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小学生体育锻炼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
2、继续加强组织学校体育比赛和活动力度,在已有的全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基础上,鼓励各学校内部及校际之间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活跃校园气氛。
3、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每年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展开青少年体育活动,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生身体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县中小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石罗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