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提复字〔2019〕87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
答 复
易秋鹜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把湾河小学、爱民小学并入湾河中学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特别强调: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儿童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教育资源,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较少的小规模学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湘教发〔2016〕33号)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与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适应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设置,动态平衡;科学规划,综合考量;依法依规,规范程序。
二是严格按要求布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设置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依据群众意愿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以走读方式就学,原则上学校服务半径为农村小学2.5千米,初中3千米,保障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合理设立寄宿制学校。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三是严格按规定撤并与恢复学校。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义务教育学校,学校服务半径超过规定要求,且多数居民有撤并意愿的,应在落实以下基本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启动撤并程序:
(1)提供规范的寄宿条件,特别是住宿、就餐、如厕、生活用水等条件,满足寄宿学生基本生活需求;
(2)具备规范的农村客运服务或者提供规范的校车;
(3)并入学校不会形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
已经撤并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生源显著增加或者多数居民有恢复意愿的,可按照规定启动恢复程序。
四是严格按程序进行学校布局规划、撤并与恢复。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自主确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撤并和恢复;市州人民政府指导县市区布局调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审批所辖县市区撤并和恢复学校,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规划新建、撤并与恢复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统筹协调下,按下列程序做好工作。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建设、撤并或者恢复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撤并或者恢复理由、可行性论证,学校、教师和学生安排办法,以及具体实施步骤等内容。
2.组织召开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论证会要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对方案是否可行形成结论性意见。
3.对通过论证会的方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成员应主要由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家长组成,同时有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应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对是否同意方案或修订后同意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多数原则(超过三分之二)形成结论性意见,并撰写听证纪要。
4.对听证会通过的方案修订完善,并通过乡镇、村(组)张贴公告、发放告群众书、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
5.将学校撤并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
6.当地按照“先建后撤”原则,先行建设好并入学校,扩充完善并入学校资源,再组织实施经审批同意的学校撤并工作。
按照以上政策中的要求,因现有的湾河中学校园面积狭小、校舍面积也不够改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但根据湾河学校与爱民学校的实际情况,两所学校相隔不到3公里、学生人数都只有几十个,在加之原所属两个村已合并为一个的实际,经与乡政府及村委协商,并征得村民同意,决定将湾河学校撤并入爱民学校,现已对爱民学校投入近100万元,进行改扩建,2019年下半年,湾河学校学生即可到爱民学校上学。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招生问题,要强化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是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义教招生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以中、小学划块招生、就近入学的方式,在调查摸清学校生源的基础上,制定《湘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年-2020年招生计划》,规范全县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科学规范全县学校招生范围,敦促各中小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学生入学管理平台,将每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及时掌握中小学生数量的变化情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建立中小学班额状况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校际间学生流动,进一步规范转学行为,已经达到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关于提案中提到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目前,农村中小学校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不够、年轻教师缺乏、代课教师较多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对此,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都已经有深刻认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缓解。一是新聘教师全部补充农村学校。2017年补充教师200人(公开招聘170人,安排免费师范生30人)。这些新聘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有效地解决农村教师编制不足、学科不平衡的矛盾。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175人,安排农村公费师范生15人,引进外县在编优秀教师30人。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107个。计划从2019年起,每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不低于200人,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不低于100个。二是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到位。相对于城镇教师而言,农村学校教师在绩效工资增设了100元/人·月或200元/人·月的地区补贴;同时,乡镇工作津贴严格按标准实施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石罗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