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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1-29 08:30 浏览次数: 1

                                                        湘阴农业农村局函复字〔20197号(B类)

    政协十次会议第13建议

答    复

欧阳勇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届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做大做强湘阴现代农业》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现代农业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现就您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湘阴是传统农业大县,曾连续7年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也是全国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渔业百强县,水产品总量连续二十多年居全省县级第一。近两年来,我们坚持农业农村的战略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各年度中央1号文件精神,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创新动力,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子。

一是抓特色化基地“强农”。编制了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突出抓好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带动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目前,全县共发展优质稻、特色水产、油料作物、蔬菜、有机茶等优势农产品基地60多万亩。特别是近两年,按照调优粮食生产、调

高特色水产,调精健康养殖、调活休闲农业的总体思路,创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30万亩,油菜示范片2万亩,建立健康水产养殖核心示范区3.5万亩,新增稻虾、稻鱼混养基地6万亩。同时,依特色农产品,创建了8个农业产业园,成功申报并实施了鹤龙湖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成后总面积将达到10万亩以上。

二是抓绿色化生产“助农”。全面加强耕地、水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绿色生产防控技术,打造品质可信、品牌响亮、品味高雅的“湘阴农品”。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共96个,其中无公害食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认证54个,有机食品认证1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2个。农药化肥施用率分别较2015年降低13%、6.5%。完善了畜禽和水产养殖“三区”规划,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出10万多平米,粪污设施改造383家,500亩以上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投肥投饵水产养殖。着力实施飞防减药、精施减肥、转化减污的农机“三减量”行动,以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为抓手,近两年来共推广各类农机具2950台套,推广无人机、植保飞机等环保机具70台套,2018年全县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7.9%

三是抓组织化经营“兴农”。积极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水平,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完成了全县15.7万户承包农户、66.85万亩耕地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正在紧密实施。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4.4万亩, 占农用地的53%,流转面积和流转率均居全市第一。全县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合作社达到1176家,其中2016年469家,2017年358家,势头十分迅猛,涌现了一批服务能力强、带动范围大、运营效益好的典型新型经济主体。

四是抓融合化发展“富农”。坚持跳出“农”字抓农业,促进三次产业互促共赢,实现“六产富农着力培优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使企业、基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近两年,我县新增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7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3家,产值过亿的18家。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形成了“家家有基地、家家联农户”的产业格局。特别是结合“中国好粮油”行动,重点扶持3家粮油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了50个粮油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目前产业集群作用初显,长康实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全县共创建“农字号”中国驰名商标8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省著名商标33个、省名牌产品39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个,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20多个国家、地区。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实施“农旅融合”工程,共发展上规模农家乐、渔家乐300多家,创建省五星级农庄4个,四星级7个,举办和承办了一系列乡村旅游节会和活动,到鹤龙湖垂钓品蟹、青山岛露营、鹅形山康体健身已成为长株潭居民生态休闲旅游热门目的地,鹤龙湖大闸蟹、樟树港辣椒、青山岛蔓荆子药枕等成为代表性旅游特产。

为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后段,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1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认真按照《湘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争取各级扶持项目,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除了省市给予的各种项目和资金扶持外,我县也可以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农业合作社管理细则,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资金、技术以及其他各种扶持。

2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农民农业新型主体资金短缺问题一是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 “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农业新型主体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可通过用农民农业新型主体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是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3加强管理,引导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健康发展。引导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农业新型主体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农业新型主体管理家,促进农民农业新型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开展。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2日

  报: 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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