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农业农村函提复字〔2019〕12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
答 复
陈泽洲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先发展种植业,助推农业振兴的提案》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业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经作、土肥、农业结构调整办公室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稳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突出问题,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2018年12月28日中共湘阴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湘阴县委《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振兴的决定》,明确了湘阴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路径。今年又相继制定下发了《湘阴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湘阴县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施方案》,逐年定目标、定责任、定任务,以实在管用的举措确保相关调整有力有序推进。
一、高位推动,将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全县“三农”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湘阴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大面工作和重金属污染耕进种植结构调整具体试点的指导、协调、督促,为调整工作压茬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注重宣传引导。年初,高规格召开县、乡和210个村(社区)三级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动员大会,就农业结构调整大面工作和重金属污染耕进种植结构调整具体试点全面部署安排,发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令”,吹响了推动乡村振兴的“冲锋号”。同时,采取广播“村村”响、“口袋书”和微信等形式,宣传农业结构调整利好,解读奖补政策,介绍方法模式,极大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参与、主动作为。
3、密集督查督导。县委、县政府将整个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督查摆在与“十大清湖行动”等重点工作督查同等力度,严格推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县委书记和县长在带头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制度的同时,均10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实时掌握农业结构调整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多、进度慢、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科学谋划,将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强力抓手来推进
按照“因地制宜、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绿色生态、多元投入”的原则,开展质量、特色、品牌、科技、开放和产业融合等“六大强农行动”,力争通过3—5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全面构建主导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结构。
1、“一线工作法”明思路。针对全县农业发展总量与质量、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矛盾日益凸显的现实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组带队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一线把脉问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对大量一手资料认真研究、深入探讨和严谨论证的基础上,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和工作步骤不断完善、日趋清晰、最终敲定,保证了“一决定、两方案”可指导、可操作和可落地。
2、科学规划优布局。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高标准编制《湘阴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加快编制粮油“两区”划定和畜禽、水产、重金属污染耕地“三区”规划,合理确定产业板块布局,引领县域农业结构调整正确方向。
3、合力凝聚抓帮扶。从县农业、水利、水产、经管、农机、移民、林业、气象等农口部门单位,抽调近100人的技术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14个帮扶工作组,对全县所有农业乡镇开展驻点指导帮扶,确保技术支持全覆盖、到一线。
三、政策引导,将农业结构调整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来推进
1、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全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亿元左右,集中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每年统筹农业补贴资金2000万元,主要对农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进行补贴;建立县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激励基金,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优势品牌打造、示范样板创建和考核奖励等。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新发展稻虾高标准综合种养连片面积在200亩及以上,且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按200元/亩的标准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新发展特色辣椒、稻田改种蔬菜连片种植等经济作物面积在150亩及以上的,按200元/亩的标准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补贴。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连片种植绿肥,对新发展300亩及以上连片种植的,免费提供种子。村(社区)年度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亩(含)至500亩(含)、500亩以上至1000亩(含)、1000亩以上,且进入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的,分别奖励村(社区)2万元、3万元和5万元。年度完成高档优质稻订单收购1000亩及以上任务的(“中国好粮油”项目确定的经营主体项目实施的面积除外),按50元/亩的标准对订单收购组织和企业进行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每年精准制定评选方案,从规模、效益等方面评选年度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家,按5—1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近3年内不复评享受)。品牌培育方面:新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分别按3万元/个、5万元/个、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省部级名牌农产品、名优特农产品证书的,按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治方面,每年安排试点试验、检测培训等专项资金60万元。新获国家四、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按3万元/个、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省级四、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按2万元/个、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增田园综合体、特色旅游小镇的,按5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增特色旅游村的,按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按10万元/家、5万元/家、3万元/家的标准进行奖励。金融保险方面:成功上市挂牌的县内农业企业,县财政按3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做好现有国家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其保费由县财政和投保主体各半承担,具体由县政府研究审定。
2、建立示范创建机制。坚持以点带面、引领示范,加快推进鹤龙湖“蟹虾小镇”、樟树“辣椒小镇”等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创建,高标准推进鹤龙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围绕高档优质稻、特色蔬菜、特种水产、稻虾综合种养和休闲旅游等板块,打造5个县级农业结构调整示范片和15个乡镇示范点,每个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培育1-2家龙头企业,重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0家。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并实行单项考核,年度评选1个示范乡镇街道、2个先进乡镇街道、3个优秀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按每个10-30万元奖励,对综合种养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以及农业企业上市等,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奖补。
四、市场主导,将农业结构调整作为提升品质、打造品牌的内生动力来推进
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渔则渔”的思路,积极引导群众“什么赚钱种养什么、什么效益高种养什么”。
1、着力调优品种。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在水稻种植区全面推广高档优质、低吸镉、市场销售好和增收明显的优质稻品种,全面退出低品质稻种植,今年可新增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积极调减“四大家鱼”养殖面积,调增名特优新水产养殖规模,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培育全雄黄颡鱼、优质鲫鲤、鹤龙湖螃蟹等水产拳头品种,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基地2.5万亩。
2、着力调优模式。积极引导发展稻渔(鱼、虾、蟹、鳖、蛙等)综合种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镉污染治理等技术,大力发展以樟树港辣椒为代表的特色蔬菜栽培,扩大经济作物种植规模。今年全县稻虾种养面积将达8万亩,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13万亩。目前,鹤龙湖、新泉等乡镇发展高标准优质稻种植和生态综合种养基地23万亩,樟树、杨林寨等乡镇发展无公害特色蔬菜种植面积达8万亩。
3、着力调优品质。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组建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水稻生产全过程质量检测,加快建立从田园到餐桌的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三产融合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开发具有浓郁本地特色的“土字号”“乡字号”农副产品,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品牌和商标。目前,全县共创建“农字号”中国驰名商标8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省著名商标33个、省名牌产品39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07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宝贵意见。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