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农业农村局函提复字〔2019〕13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
答 复
朱剑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湘阴农业提质和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品牌发展的重视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产品品牌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47家: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成功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打破我县无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历史,湖南省重点龙头企业12家(含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市级龙头企业35家。在全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当中,共有全国驰名商标7个,湖南省著名商标40个;全县优质农产品中,“三品一标”登记9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0个,绿色农产品54个,有机农产品10个,还有樟树港辣椒和樟树港黄瓜两个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机构是我们中国农业农村部官方机构认证,我们必须经过严格的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等环节才能申报的,最终需要农业农村部专家评审方才通过。对于我县农业提质和农业品牌化建设,县委、县政府和农业部门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湘阴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县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激励基金,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优势品牌打造、示范样板创建和考核奖励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每年精准制定评选方案,从规模、效益等方面评选年度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0家,主要包括稻田生态种养类、高档优质稻种植类、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类、畜牧水产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定单收购加工类,按5—1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近3年内不复评享受)。品牌培育方面:新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分别按3万元/个、5万元/个、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省部级名牌农产品、名优特农产品证书的,按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国家四、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按3万元/个、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省级四、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按2万元/个、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新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按10万元/家、5万元/家、3万元/家的标准进行奖励。
3、突出市场主体。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按照一个主导产业培育1—2家龙头企业的思路,内培外引粮食、水产、蔬菜等加工龙头企业,在农产品“产加销”“农工商”上建链补链强链,构建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生产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平台网络等模式,探索建立参与各方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互惠互利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级龙头企业,力争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100家以上。
4、完善技术服务。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县、省知识产权强县为契机,积极加强与省内外农业科研机构合作,深入推进与湖南农大、湖南省农科院等院校合作共建,在樟树镇阳雀湖农业公司建立省农科院院士工作站,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扎实开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培训,2019-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100人、农村实用人才300人、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头人150人。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科技决策和咨询、农业科技攻关研究、科技信息交流与服务、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农业科技产业对接等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宝贵意见。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