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医保提复字〔2019〕1号B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
答 复
马正国、邵勇春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您二位委员提出的提案,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相关单位、股室积极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返药政策,减少城乡医院工作量的问题
门诊统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县的门诊统筹是采取家庭账户和特殊慢性病的方式实行。门诊购药在医保部门无具体的政策。政策规定家庭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在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用于门诊的治疗费(如化验、照片、住院及购药),也可存留转结至下一年。由于极个别地方在执行中存在政策走样,造成了参保群众误认为只能购药,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今后,我局将着重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引导,把政策交给千家万户,让群众明明白白享受惠民政策。
二、关于每户建立一张银联卡的问题
此项工作我们在2016年即已启动,并在三塘镇和静河镇已试点发卡,后来因我县因医保资金从农业银行转到建设银行而停滞。2017年,人社局启动“五险统征”, 拟将社保、医保等统一征缴、统一制卡。今年,又因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将医保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今后的医保征缴业务将由税务部门管理和执行。目前,群众手中的社保卡可作为个人储蓄卡使用。
三、关于上年度门诊统筹个人基金账户作为下一年度人征缴资金的问题
每年居民缴纳的医保参保金额是由国务院下文规定,其数额和征缴方式都有具体要求,必须足额存入医保基金专户,通过银行流水核实金额,再申报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因此,暂目前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不能返还作为个人征缴资金的。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医保局
经办人:肖 伟 刘志勇 联系电话:256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