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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21 14:48 浏览次数: 1

湘阴教提复字〔2020〕10号A类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

答  复

易和平委员

您《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的关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近年来,湘阴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治理乱补课、乱办班工作,每年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具体措施。不断调整充实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行风建设两级工作网络,建立上下联动行风建设的工作格局,一再重申“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湘阴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家教家养问题治理工作责任状》,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省、市、县规范办学有关要求扎实工作。同时,各在职教师向所在学校签订了《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家教家养承诺书》《湘阴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家教家养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表》,各校向学生家长发放了一封《致家长信》。

二、制度方案,权限明确

教育局抓行风不手软、不松劲,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的“三乱”问题,先后制定了《湘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湘阴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家教家养专项治理方案》(湘阴教通〔2019〕9号)、《湘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湘阴教通〔2019〕37号)、《湘阴县教育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重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督教通〔2020〕2号)等文件,使我县整治和处理教育“三乱”问题有了统一的具体标准和依据,明确了处理程序和处理权限以及相关领导责任,增强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为我县治理教育不正之风“顽症”,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环境,依法治教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

三、强化教育,正本清源

县教育局从抓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入手,加强师德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三乱”问题。要求各学校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对全体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思想政治、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启发广大教师自我规范、自我提高,通过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任状,来督促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如有违反师德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决不懈怠。

四、专项治理,严肃查处

近年来,县教育局结合实际,采取有力的措施,督促各各学校在乱补课、乱办班高发期,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向社会散发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坚持群众举报重点查,节假日经常查,重点人物跟踪查。近两年来,县教育局共查处湘江学校杨敏、柯玲老师违规补课等事件11起,问责53人,要求涉事教师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近两万元。同时,县教育局还将涉事教师的违规补课、家教家养事件载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县教育局对有偿补课、家教家养事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切实起到了震慑作用,初步形成了治理教师乱补课、乱办班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服务,疏堵结合

为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湘阴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要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学生课后管理问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结合湘阴教育实际,制定《湘阴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规范办学等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管理,做到纠风工作进一步强化、持之以恒,依照教育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三乱”问题,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努力办好让湘阴人民满意的教育。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1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