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教提复字〔2020〕12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
答 复
吴丹平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教师资源合理分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资金向农村学校倾斜
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近1.6亿元,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添置。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在资金计划和使用上,最大限度向农村偏远地区、教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资金安排。2019年我局制订并启动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使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全部实现1人1床位,彻底消除了“大通铺”现象;学生宿舍没有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情况;学生宿舍均安装淋浴和热水供应设施;中小学均具备了供餐条件,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学校均设置了冲水式厕所,厕位够用;校园监控设施、围墙围栏封闭措施和消防应急照明等设施全部到位。
“全面薄改”完成后,2019年我县制订并启动了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规划。对全县所有小规模学校的校舍、体育场地、教学仪器和数学教育资源收放设施配备均对照省定基本办学标准进行核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达标一所;同时,优先安排小规模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得到了根本保障;对全县所有的小规模学校都根据相关政策,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拨付公用经费。
2、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我县按标准对乡村中小学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非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乡镇中学(不含分校)及中学本部的小学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其他村小学校教师及教学点教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已于2019年9月开始执行。
3、引导师资有序流动
积极引导教师从城区向农村、从城区周边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一方面加大对农村教育资源投入的倾斜,适度提高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标准、教师待遇、职称评定指标等其它教育资源,让农村中小学有优秀教师想进来、留得住。另一方面采取定期流动轮换人员制度,通过建立帮扶结“对子”,让一些城区优秀教师到基础薄弱学校挂职,带领教研团队,帮助他们提升教学水平,同时选派基础薄弱学校的教师到优质资源学校任教,使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实践中快速提高。
4、科学合理选聘教师
针对我县目前城乡师资不均衡的现状,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根据在校学生情况、学校规模、班额大小、生源变化趋势等因素,科学测算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量,在编制标准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完成编制核定和教职工调配工作,既因地制宜地解决因教职工配备不足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又防止因教师资源配置不合理而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坚持每年暑假前由教育人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进行调查,重新核定下一学年的教职工编制,做到教师编制核定合理,教师配备合理,师资结构合理。今后教育局在调整教职工时,按照“编制审批在先”的原则,禁止超编进人,违规进人。二是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到校,严格控制超编进人。
再次感谢您对湘阴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