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湘民提复字〔2020〕2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
答 复
王闻鸡委员:
您好!
您在县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县公益组织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认真研究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觉悟和参与国家治理的愿望得到迅速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猛,而以社会公益性质为基础的社会公益组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有效途径。我县公益组织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为帮助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筹集和分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公益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一、发展社会公益组织.首先是拓宽发展资金来源。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公益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早在2016年财政部和民政部就发布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由于我县公益组织发展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而政府对于公益组织的的建设与发展并没有太多的相应政策和措施予以保障。若要实现社会公益组织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障自身的发展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就必须根据政府现有的政策来发展与完善自身,而公益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便是其中一个很好的途径。自2016年起,我县便逐步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先后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湘阴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湘阴县“三区计划”项目、湘阴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均已初现成效。湘阴县先锋社区通过社会组织的介入,促进了居民之间、社工与家庭、社工与社区、社工与社会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和社区资源,结合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了多元化服务,弥补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和贫富人群之间获得服务的差距,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融入度加深、归属感加强,邻里关系也逐渐形成守望相助的友善氛围,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其他社区也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在社区引进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社会公益组织可以积极与政府部门和社区联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这样既可以壮大组织自身力量,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又能获得长期有效的资金来源,保障自身健康的发展。
二、建立战略合作联盟。目前我县有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建立公益社会组织联盟,可以在公益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机构之间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壮大公益志愿服务的力量,促进公益事业发展。鼓励公益社会组织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在倡导公平正义、促进健康生活、帮助困难群体、践行低碳环保、推动民主参与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加快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三、强化硬件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政府、社区对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经费和服务场地支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会公益组织服务平台,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同时孵化基地在有项目政策的情况下继续对有条件公益组织进行孵化,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将其在社区的服务场所向社会公益组织开放,社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益组织开放场地等公共资源。
今年,我们将高度重视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的扶持,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投入力度,帮助搭建更多的交流对接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投身公益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积极宣传社会组织中的公益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美丽湘阴、和谐湘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建议。
湘阴县民政局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民政局 |
经办人:彭力康 联系电话:0730-2261410 |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