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10号来信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2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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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教信复字〔2020〕02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10号来信的
答 复
李铮委员:
您在政协湘阴县十届四次会议上的来信提案《关于加快我县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国发〔2016〕81号)等法律法规,我局成立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包括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在内的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四个等级,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年度办学情况》记载栏,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并报市局备案。
二、加大支持,保障发展
我县对特殊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将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纳入我县“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拟定于今年启动湘阴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将原湘阴六中校园租赁给湘阴县英高特励志教育学校,为其发展提供场地支持。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正面宣传,将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加强对其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加以指导,促进民办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再一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县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湘阴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