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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28 14:58 浏览次数: 1

   

湘阴教提复字〔2020〕16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

答  复

易和平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对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关心与爱护!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事业,重视教育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标志。近年来,国家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您在政协湘阴县十届四次会议上所提的第92号提案《关于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湘阴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份成立了由教育、公安、消防、人社、民政、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湘阴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在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实习辅导培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有效的专项治理,基本清除办学场地安全隐患,共取缔了“学海导航培训学校”等10所办学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消除文化类无证办学机构,基本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基本遏制违规办学行为,群众投诉举报率明显降低,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我们先后三次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正确引导有需求的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

为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我局安排专人利用双休日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常态化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整治违规行为。

目前,全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44所,其中文化类培训机构19所,舞蹈类培训机构6所,美术类培训机构6所,艺术类培训机构12所,专门教育培训机构1所。通过排查,在全县各街道、乡镇还存在31所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绝大部分为素质类),县教育局对这31所非法机构均已下达了“停止非法办学的函”。

针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相关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严把入口关。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实行培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和有不良记录师德缺失人员上岗;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批制度,合理规划布局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条件,逐步引导培训机构内涵发展。

二是严把监管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消防、人社、市监、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好食品安全,教室、宿舍等活动场所隐患排查和整改;扎实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提升学生、家长、教师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培训机构安全“零事故”;严厉打击非法培训机构,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三是严把奖补关。构建财政奖补体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不断优化校外培训机构软硬环境,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向规范优质特色发展。

四是严把信用关。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按有关规定实施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白名单”,从而净化全县培训机构风气,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在提高教学质量、履行社会责任上下功夫,为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态度鲜明,符合办学设置标准的从严从快办理办学许可证,对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群众投诉强烈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严格落实一证一校、一校一址,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处理,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再一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教育,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县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湘阴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