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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02 15:26 浏览次数: 1

湘农提复字2020B类2号

县政协次会议第56提案

答   复

吴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全面义务清扫制度培育农民公共意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农村环境整治办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环境好不好,关键看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得好不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只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环境整治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实事,那么群众的参与意识与保护意识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近年来,我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有效促了进农民环境卫生意识的提升。如通过电视、湘阴周刊、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宣传环境卫生有关的知识、法律;积极组织开展“最美屋场”“美丽庭院”“最清洁农户”评选和“小手牵大手”“模范五老”等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县上下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也逐步培育形成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共精神。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道公共难题需要公共参与,公共参与需要公共精神您提出的建立乡村全面义务清扫制度是乡村公共精神的重要体现形式,不仅可以节约村级环境卫生经费,还能有效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村干部在全村的威望,为以后政策落实、动员农民参与等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下一步,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并提请县人居环境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几个村级组织凝聚力强,环境卫生基础好,村民热心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村(社区)开展乡村全面义务清扫制度试点,充分发挥出农民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调动起他们振兴乡村的热情,从而有效降低环境卫生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果,激发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通过以点带面方式,建全乡村全面义务清扫制度,让广大群众在共享共建中创造美好未来。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批评,以促进我们工作的开展。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2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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