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卫提复〔2020〕1号A类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
答 复
李云飞委员:
你在湘阴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中提到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此提案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研究,反复讨论了初步办理思路。4月初,我局就建议办理思路与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办理意见,现书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条件简陋,村卫生室功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承担着一般疾病的诊治以及大量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在促进农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卫生室建设,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作为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全县村合并前原有419个村(社区)卫生室,行政村合并后全县210个村(社区)卫生室。2017年我县按照国家一村一室原则,县财政投入787万元,对全县210个村(社区)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除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社区)卫生室未纳入标准化建设外,应建村(社区)177个卫生室,其中新建200㎡村卫生室8个,改扩建60㎡以上169个。2018年验收运行的112个,2019年改扩建任务65个,目前已全部建设竣工运行。通过标准化建设,消除了全县村卫生室“空白村”,大力改善全县基层就医环境,进一步降低了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后段,我局将强化执法监督,对未在村级平台执业的村医进行约谈,督促其依法在村级平台开展执业活动,对未在执业地点进行规范执业的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二、关于补员渠道不畅,村医队伍素质整体偏低问题
全县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竣工运行后,我局建立了规范的用人机制,对全部乡村医生统一建档,强化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乡村医生空挂和非卫生专业人员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现象。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畅通进出渠道,实现新老更替。一是把好准入关口。把医术高超、德才兼备的人员吸纳到乡村医生的队伍中来。2019年10月对全县村卫室医师执业证书进行更换。目前,全县共有村医生405人,其中执业医师24人,入驻村级卫生室19人,村级医疗点5人;执业助理医师143人,入驻村级卫生室96人,村级医疗点47人;乡村医生238人,入驻村级卫生室90人,村级医疗点150人;60岁以上42人,入驻村级卫生室12人,村级医疗点33人。二是开展村医本土化培养。2019年我局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选派34名村医参加了3年制本土化中专班脱产学习。三是开展岗位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召开例会,通报工作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对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辅导和讲评通过阶段性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卫生室在达到标准化建设后能给村民提供长远、有力的健康保障。
后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提升村医素质。一是探索实行定向招生、委培等形式培养符合条件的乡医后备人才,逐步解决队伍老龄化及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今年将继续实施村医本土化培养计划,逐步解决我县村医生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建立技能培训机制,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
三、关于基药目录过窄,不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巩固村级卫生服务网络,我县从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入手,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一是扎实开展调研。我局组织药政股开展专题调查,了解各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情况。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村卫生室存在药品配备不足,群众亟需的常见药、低价药供应不畅。二是多方征求意见。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村卫生室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召开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保障情况座谈会。各参会人员依据各自工作,就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需求、供应及配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要求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会后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按照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初步筛选出基本药物范围,并经卫生院初审后报县卫生健康局。三是规范配送行为。制定出台了《湘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考核办法》,严格组织配送企业考核,定期淘汰补充配送企业,建立了能进能出的配送竞争制度。四是加强基药管理。在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允许村卫生室使用30种备案药,基本药物使用2018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用685种基本药物,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个品种、中成药268个品种。覆盖199个中医病症,对应218个西医疾病,加上允许使用的30种备案药物,村级可使用的药品品种数已达到715种以上,仅有少数药品按药品管理条例(如毒麻精神类药品),村卫生室不能使用。另外中药饮片不受目录限制,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即可。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避免了村卫生室药品短缺,确保了村卫生室药品供应。
四、关于社会保障缺位,村医队伍人心不稳问题
根据国家《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了《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运行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将按照乡村医生的服务功能,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定额补助等多渠道方式,对村医给予补偿。优先保障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中提取480万元,支付给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钱随事走、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原则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经费中安排40%的比例用于村医补助。对村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城乡医保门诊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按有关要求,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标准给予定额补偿。家庭签约服务在团队服务的框架下补助经费向乡村医生倾斜,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补偿渠道,稳步提升乡村医生补助待遇。二是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医疗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改善和保障村级卫生服务运行。结合2020年即将落实的行政村卫生室6000元/年运行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着力解决我县405名在岗乡村医生和453名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将村(社区)卫生室纳入医疗风险责任保险范围,引导乡村医生购买医疗风险责任保险,降低乡村医生医疗执业风险。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钟立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甘振军282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