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卫提复〔2020〕2号B类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
答 复
姚罗委员:
你在湘阴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中提到的关于“加强口腔医院管理,规范牙医服务行为”的建议,此提案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研究,反复讨论了初步办理思路。5月上旬,我局就建议办理思路与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办理意见,现书面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准入把好审批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落实“放管服”相关政策,对设置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不受规划布局和数量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方式;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严格审查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严格设置标准,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共设置有1家口腔医院和19家口腔诊所,其中文星街道13家,乡镇7家。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我局通过强化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公开力度。近年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效衔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尤其是加大对口腔诊所的督查力度,着力于消毒隔离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的检查;严查非卫技人员执业问题,对资质不达标的坚决清理,对非法聘用非卫技人员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不断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对非法执业造成医疗事故符合移送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对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9年共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3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取缔黑诊所40家、查扣药品5箱、器械3台、拆除广告招牌46块,罚款6.9万元,其中取缔口腔诊所5家。2020年截止4月31日,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起,没收药品10箱、器械2台、罚款4.3万元,其中口腔诊所1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引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疗质量,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并处以1.3万元罚款。同时,督促个体诊所、特别是口腔诊所,要委托县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诊疗环境、器械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效果抽样检测,确保消毒效果达标,群众放心就医。
三是督促公示收费价格。针对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督促其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并将事项公示张贴上墙,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吴泽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田立峰22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