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市监提复字〔2020〕2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忠良、戴志辉委员 :
今收到您撰写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第90号提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特别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重视。收到交办批示后,根据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明确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张海波牵头,商教育局、城管局及本局相关股所队办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家长关注的焦点。我局联合教育局、城管局、各乡镇等部门单位每年都开展多次集中检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回复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大力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去年以来,联合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进行了改造升级,规范管理。从硬件和设施设备上加大投入,逐步改造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引导食堂经营主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和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均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幼儿园)完成“明厨亮灶”改造69家,正在继续推进。2020年以来,全县中小学校关闭了校内商店,进一步杜绝了辣条等食品进入校园,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从今年春季开学后我局与教育局开展的联合检查督查情况看,效果较好。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食品安全风险显著降低,效果明显。
二、共管共治,分工协作,整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流动性大、规模小,从业者多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整治难度大。近年来,我局在食安办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城管局、文星镇,对城区与学校周边小摊贩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城管部门没收了一批经营用具。每年春秋开学后,责成农村市场监管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但由于流动性大、违法成本低,时有反弹现象。2020年3月,我局收到政协第90号提案后,加大了对学校周边小摊贩的巡查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南杂店、学生用品店等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一是从源头上严控。对校门口周边200米范围内申请新开办的小食品经营店从严审批,达不到条件的不准经营。二是对校园周边已开办的各类门店加强检查巡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通过整改--提升--规范的方式,逐步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门店,规范一批证照齐全门店的经营行为,明确辖区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规范餐饮小吃店的加工制作,督促经营户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目前,学校周边固定铺面的食品经营门店、学生用品门店均取得了相关证照,没有发现严重的违法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委员建议,明确职责,共管共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联合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经营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让广大学生吃得放心。希望委员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关心食品安全工作,欢迎监督督促,我局也会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联合整治行动,现场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