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司法提复字[2020]1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
答 复
李艳委员:
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85号《关于成立湘阴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委员会的提案》已收到,现对提案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随着经济发展家庭拥有的机动车日渐增多,交通事故每年的纠纷调解量居高不下,2019年10月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共14人到浙江诸暨学习“枫桥经验”,通过参观学习了解到“枫桥经验”中有分门别类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学习考察组通过“看与学”结合湘阴工作实际,如何推广“枫桥经验”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办法,例如在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庭,聘请了3名专职调解员。
二、促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份,司法局基层股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16】39号《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省综治委、省司法厅湘三调办【2018】2号《关于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湘阴县近年来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起草了湘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提交政法委领导审阅,经政法委副书记蔡志伟、刘世雄等领导四次修改,报县政法委书记周太平审阅后,向县委书记余良勇汇报审批后于2020年元月上县常委会通过,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台了湘阴办发【2020】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明确要求。
三、关于湘阴办发【2020】年33号文件实施细则正在起草酝酿中。
2020年4月23日,县政法委书记周太平同志明确指示司法局要求近期出台【2020】33号文件实施细则,向县政府申请财政预算,在今年上半年准备成立湘阴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其中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将会应运而生,湘阴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委会将配有专职人员从事调解工作。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县平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