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水利提复字〔2020〕5号(B类)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
答 复
陈梓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生活用水安全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我县通过“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期间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已基本解决了全县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十三五”规划主要是对现有建设成果进行巩固的基础上提升供水规模和范围,并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主体,期间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需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上级只有少量奖补资金。我县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通过融资贷款来解决项目资金问题。自2017年以来,为推进此项工作,我县采取政府补贴和融资贷款等措施共计整合项目资金1.06亿元。通过2年的实施,全县共新增自来水人口17.66万。
二、我县饮水安全近况
结合脱贫攻坚,本年度从3月份开始,我们紧扣《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饮水安全标准多次开展全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摸排回头看,深入各乡镇、村组掌握了解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情况,对摸排反馈的120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村居民进行了分类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4月中旬我们还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对全县农村自来水管网尚未覆盖13个乡镇87户非自来水农户的自备水源(井水、山泉水)水质进行监测抽检,从目前抽检结果来看,基本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
三、目前农村自来水厂存在问题
1.现有工程亟待更新改造。过来工程实施当中,由于受地方自筹资金投入不到位的影响,部分农饮安全工程还存在着工程规模较小、建设标准偏低、供水保证率不高、水质监测薄弱等问题。近几年,为全力完成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等工作,所投资金绝大部分用于管网铺设、挖潜扩户,厂区的巩固提升已成为薄弱环节,整体上达不到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一体化供水要求。比如部分工程老化或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供水工程,要尽快改造供水设施,改进水处理工艺,改善供水水质。西部乡镇中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的水厂,通过多年的运行后,地下水源水质不同程度发生了变化,导致部分水厂现有的水处理设备已难以处理到位,急需升级提质。同时,全县要达到95%的管网覆盖率尚有很大难度,因为剩余未覆盖地区大都是工程实施难度大、投入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的地方,有些地方道路硬化率高,破口工程量大,有些地方地形地貌复杂,有些地方用户非常分散不规整等等。巩固提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求高。
2.饮水安全标准宣传不够深入。饮水安全不一定非要用上自来水,按照扶贫工作指南的标准是:每人每天不低于35L水量;自来水户水质符合GB5749规定,非自来水户达到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映;用水方便程度达到人力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实际供水量标准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目前这个标准全县的宣传还做得不够,很多干部群众理解得还不够深,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3.单村工程管护难。考虑到单村工程建设较为简易,没有规模化水厂的净化消毒等处理措施,造成建设标准低、建后管护不完善、供水水质存在风险等问题,加之我县在“十一五”期间建设的单村工程都因运行管理难度大,现基本都并入了规模化水厂。
四、后期饮水安全计划措施
我县大部分水厂都是取地下水为水源,为保护地下水资源,我们将积极推进湘阴县主饮用水源地建设,采取地表客水供水是可持续利用我县水资源的有效途径。我县已规划建设湘江水厂,旨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农村居民在供水方面享受“同质、同价、同网、同服务”的“四同”待遇,最终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完善供水市场,实现水源地→ 制水→供水→排水→治污→回用→水源产业链的连通,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基础。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可以合理的调配水资源,实现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的科学调度、统筹兼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湘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利局
2020年6月19日
抄 报: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经办人:夏 伟 黄 伟 联系电话:22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