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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7-09 10:18 浏览次数: 1

湘阴牧渔函〔202072

县政协十届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

答   复

蒋宏亮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造种养绿色产业链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中心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6月23日,我中心负责干部王和平、易向华及畜牧水产股股长黄剑波同志,本着“统一思想,求同存异”的原则和您就提案内容进行研讨,根据探讨结果,现对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是传统的畜禽养殖大县,畜禽粪污治理从2014年开始就成为我县畜禽养殖产业中高度重视的一环。2014年,我县成立了湘阴县畜禽粪污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县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中心将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在充分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中心聘请了第三方公司,科学制定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畜禽养殖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方案多部门共同参与,并充分听取了养殖场户、相关企业的意见,多次修订,数易其稿,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目前已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批。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格局

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促进生猪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畜禽养殖规划要求,着重考虑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消费特点和屠宰加工等因素,合理确定生猪产业布局。未来数年,我县将提高养殖门槛,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不在对小养殖户、散养户给予养殖类项目扶持,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对生物安全设施完善、环保达标、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予以重点支持。

三、对项目的实施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

在我县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方案送审时,根据省、市上级部门意见,认为该项目不适宜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一是项目性质不同意采用该模式;二是截止目前,全省尚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的先例;三是截止目前为止,进驻我县、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单位,均未提出有明显优势的建设方案。

四、严格监管

由于过往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加之机构改革等各类因素的影响,监管部门之间组织协调不够,监管力度不大。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畜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已形成从传统的养殖正向精准化方向发展格局。后段,在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和建设主体的监管。一是加强和县发改、审计、财政、规划等部门的对接和协作;二是加强对项目后期运营的监管,如畜禽粪污收集车辆监控体系建设、大型建设主体运营流程监控等;三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如建立财政转账,确保整县推进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开展。

湘阴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9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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