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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29 16:30 浏览次数: 1

 

 

 

                 

               

                    湘阴文提复字〔2021〕1号C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

答  复

 

吴襄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横岭湖湿地保护区旅游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对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杨林寨乡旅游产业的建议

杨林寨乡是我县重要的现代化蔬菜产业基地,并于2019年9月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目前正加快打造三大农业产业示范片,即南部生态有机蔬菜种养示范片、中部生态稻虾综合种养示范片和北部生态特色水产养殖示范片。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助力杨林寨乡产业结构升级和休闲旅游发展。

1、在“文旅湘阴”抖音号和微信公众号上加大对杨林寨湘江、洞庭湖沿岸地理风光和独特的移民文化以及绿色有机蔬菜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杨林寨蔬菜小镇的品牌知名度。

2、积极整合资金和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打造升级为湖南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并给予相应奖励,协助老百姓从农业、渔业转型投身旅游业,带动富民增收。

3、组织旅行社踩点,将观花观鸟、蔬菜采摘、农业科普等旅游项目纳入我县的精品旅游线路和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吸引更多游客赴杨林寨观光旅行。

二、关于建立标识标牌和观湖台、观鸟台的建议

经我局调研并与县水利局和横岭湖湿地保护区管委会对接后了解到,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河道与堤段均位于横岭湖湿地保护区范围内,属于全面禁捕退捕区域。同时,该河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之规定,故您提出的建立标志牌、观鸟台和观湖台的建议,我局难以解决。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湘阴旅游开发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抄  报: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湘阴县文旅广体局

经办人:谭澍坤           联系电话:0730-2220096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