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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09:25 浏览次数: 1

 

 

 

 

湘阴城执提复字〔2021〕4号B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

答  复

 

胡霞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该提案由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明饲养宠物狗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扩大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在文星镇各社区进行广泛宣传,取得群众对养犬管理的真正理解和主动配合。不断提高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意识,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严格遵循“狗不离绳,绳不离手”的养犬管理办法,对养犬噪声污染的户主上门提出整改措施。在各公共场所设立文明养犬,禁止携带宠物等标识标牌。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建议

根据互联网调查的资料,从其他城市的经验来看,目前各地参与犬只管理的部门有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以及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等,其中以公安部门为主体进行执法的城市犬只管理效果较好,因为城管、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等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地方性立法设置),却无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对相关危险犬只以及拒不接受处罚的养犬人),在实际执法中存在困境,已向县政府申请,根据《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明确宠物管理责任单位,把我县宠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建立流浪动物救助机制的建议

    经走访调查,我县确实暂无流浪动物救助站,也未成立动物救助机制,已向县政府申请,选择合理位置建立流浪动物救助站,建立健全的动物救助机构,对城区流浪动物进行救助、绝育;对病犬疯犬进行捕杀处理。真正做到尊重生命、善待动物、人和动物和谐共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我们城市管理部门责无旁贷,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