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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09:35 浏览次数: 1

 

 

湘民提复字〔2021〕7号A类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答     复

 

谢俊委员:

您好!

您的《关于加强我县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觉悟和参与国家治理的愿望得到迅速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猛,而以社会公益组织为基础的社会公益组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有效途径。我县公益组织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为帮助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我们会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筹集和分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公益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早在2016年财政部、民政部就发布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由于我县公益组织发展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而政府对于公益组织的的建设与发展并没有太多的相应政策和措施予以保障。若要实现社会公益组织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障自身的发展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就必须根据政府现有的政策来发展与完善自身,而公益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便是其中一个很好的途径。自2016年起,我县便逐步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先后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湘阴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湘阴县“三区计划”项目、湘阴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均已初现成效。湘阴县先锋社区通过社会组织的介入,促进了居民之间、社工与家庭、社工与社区、社工与社会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和社区资源,结合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了多元化服务,弥补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和贫富人群之间获得服务的差距,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融入度加深、归属感加强,邻里关系也逐渐形成守望相助的友善氛围,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其他社区也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在社区引进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社会公益组织可以积极与政府部门和社区联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这样既可以壮大组织自身力量,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又能获得长期有效的资金来源,保障自身健康的发展。

二、搭建社会组织平台。志愿者组织是教育、引导、培养、塑造志愿者的重要载体,也是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的主要平台。单个志愿者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把志愿者组织起来,就可以发挥 “1+ 1> 2”的效果 。民政部门将一方面鼓励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组织 ;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 ,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放宽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所需条件。指导已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据章程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鼓励有关单位和社区积极向志愿服务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提供服务场所,通过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等形式,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不断增强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激活潜在社会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效能。

三、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志愿者来源广泛,成分复杂,个体素质不一,若缺乏专业的服务手段和技巧,则很难为受益群体带来其所需要的、有品质的服务。因此,需要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科学的组织和专业的引导。一要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参与能够发挥 自身专业能力的志愿活动 ;二要加大志愿者能力建设力度,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志愿者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 ;三要大力推行 “社会工作者+ 志愿者”模式,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工站积极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价值观、方法与技巧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在服务中不断培养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技巧,提高其专业化程度。这样,不仅能改进志愿服务质量,也能让志愿者体现专业价值,收获成就感。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答复,希望您批评指正。感谢您关注我县的民生事业,希望您继续提出有益、有针对性的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增进民生福祉!

 

 

                                       湘阴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民政局                                               经办人:王   盼                 联系电话:0730-22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