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湘民提复字〔2021〕4号A类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
答 复
姚罗、田超委员:
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上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建设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经我局党组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构建居家养老新模式
近年来,为了有效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问题,县委、县政府重视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以文星街道“党建+协会+网格”的居民信息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先在文星街道6个社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正准备走访各试点社区老年群体,摸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先确定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是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还是有偿服务对象,再根据老人的服务需求量身定制服务项目、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鼓励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就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参加老年活动;对无法自理、身体差的老人可拨打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热线电话,服务平台接收到电话后,根据老年需求派出专业化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可为老人提供洗衣、保洁、购物、护理、代购(缴水电费)、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2014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全县6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五保或低保老人开展上门服务,按时为对象提供理发、家庭清洁、帮助购物等服务。目前,全县有2207名老人享受到了600元/人/年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
三是推进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将在全县建立15个乡镇(街道)示范养老服务中心,配备餐厅、卫生间、休息室、文娱室、医疗室等附属设施,提供居家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照料、膳食供应、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街道示范养老服务中心还要具备全托、日托、上门为老服务等功能。目前已完成文星街道和新泉镇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其他乡镇已启动建设,年底将全部投入使用。
二、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
2020年,我局聘请岳阳智宸智力咨询专业团队,高位谋划,规划十四五专项规划,其中就养老服务进行了重点规划。一是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大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社区老年人无障碍环境改造,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中配备增设医疗床、护理床、护理设备、康复性活动器材、日常医疗设备、辅助性医疗康复设施以及文娱活动类设备,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新建1个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开展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互帮互助方式运作,为农村老人就近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城镇社区老人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社区互助组、邻里互助组,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活动。
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稳步推进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服务改革,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以经营性服务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落实好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税费、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新建一批农村健康养老项目,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新建1个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家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建1个区域性敬老院,改扩建8个乡镇敬老院,2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发展大型民办养老机构2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以上,2025年全县养老床位总数超过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
三是着力推进医养相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出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同步实现医保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深化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合作机制,通过委派医生上门诊疗、开设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多种形式提供便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养老服务信息惠民和养老机构远程医疗等试点项目,推进智慧医养护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以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完善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完善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00%覆盖。完善养老服务队伍资质管理,确保至2025年,全县在岗在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100%。培育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建立养老机构院长、护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将养老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纳入到政府年度表彰。
三、出台社会养老的扶持政策
2020年,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阴县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20〕47号),文件中第十四条“健康养老”和第十五条“社会服务”中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和补贴。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四、加强社会养老宣传力度
不断加大养老服务和养老民生工程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鼓励开展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互帮互助方式运作,为农村老人就近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城镇社区老人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社区互助组、邻里互助组,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活动。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答复,希望您批评指正。感谢您关注我县的民生事业,希望您继续提出有益、有针对性的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增进民生福祉!
湘阴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民政局
经办人:王 盼 联系电话:0730-22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