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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09:38 浏览次数: 1

 

 

 

 

湘农提复字〔2021〕2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

答    复

陈霞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农村环境整治办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县里每年定期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讲评会和推进会,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评比”制度,要求各乡镇定期开展常态化评比,并在村组微信群和村务公开栏中予以曝光,限期整改。利用“村村响”和村组微信群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个别乡镇还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守护一片蓝天”、“小手牵大手”等环保公益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意识。

2、关于将农村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计划的建议。 根据县人居环境指挥部方案要求,我县已将农村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了学校教育计划,并开展了如“小手牵大手”等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步,县人居环境指挥部将进一步强化举措,采取更多形式的活动载体,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环保意识。

3、关于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方面的建议。建立了常态保洁、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等机制,建强保洁队伍,各乡镇、村(社区)按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社区)保洁员(优先贫困劳动力),全县共配备保洁员2121人,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常态清扫管护到位;健全完善决策议事制度,围绕筹资投劳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议事决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机构,促进村级事务民议、民筹、民定、民办、民管、民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由村(社区)卫生保洁协会收取卫生保洁费,设立专门账目,做到专款专用,并定期公示,确保村级卫生保洁费用基本实现自求平衡、资金闭环;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通过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团体和“五老一新”的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方面的建议。现在,县财政每年用于环境卫生的资金达1500万以上,且已纳入财政预算,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尽可能多的解决一点镇、村两级资金缺口。我局已建立了严格的督导和奖惩机制,采用督查部门专查、职能部门联查、每月综合督查、重要节点严查、群众举报必查等方式,将每月督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并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人居环境下拨资金挂钩,并严格奖惩兑现,设置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季度奖和年度奖,每季度评选示范乡镇(街道)一、二、三等奖各2个,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年度评选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每个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评定一批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社区),每个村(社区)额外奖励10万元。对标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优先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季度或年度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乡镇(街道),予以重点督办,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批评。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抄   报: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左  敏            联系电话:0730-2115662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