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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09:45 浏览次数: 1

 

 

 

湘阴教提复字〔2021〕8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

答  复

 

任乐理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教育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推动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0年10月,我县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专项课题调研组,深入教育一线走访座谈,全面审视现状,理清发展思路。调研工作结束以后,县委、县政府牵头启动了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湘阴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及6个子方案,通过构建“一张总图”、坚持“三个统筹”、落实“五大保障”的“一三五”要求,落实落细教育改革各项举措。如今“1+6”文件已全部下发,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教育优先,为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您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统筹资金投入使用。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统筹一般公共经费预算、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和县级教育专项投入等财政支出;统筹学校建设和乡镇(教师)公租房建设,推行教育建设项目“交钥匙工程”;增加财政投入,2021年在年初预算1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000万元,以后每年度投入3000万元以上用于乡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连续实施5年,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调优建强学校软硬件,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规范行政干部管理。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全县各中小学校行管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上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肩挑”,并通过加强对校长和行政干部的聘用与管理,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逐步实行校长职级制(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教育系统各学校校长、副校长的人事工作报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教育局党组组织实施。学校其他班子成员由校长聘任,报教育局党组审核备案。

 3.净化教育教学环境。自2021年开始全县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自行开展,确需开展的,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各战线牵头单位每年初向县教育局报送《年度县级层面涉教育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申请表》,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核,由县委办统一报县委审批后备案,进一步统筹规范学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工作,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4.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出台了《湘阴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教师聘用、管理、流动、退出新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今年8月,我县在新湘阴二中、左宗棠学校和南湖洲镇中小学校、新泉镇中小学校先行试点并全面完成“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2年,“县管校聘”将在城区的其他中小学和其他各垸区的一所中学及其辖区内一所小学推广,2023年,在全县全面铺开。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通过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实行“县管校聘”,不是要端掉教师的“饭碗”,而是要让教师的“饭碗”端得更好。

 

湘阴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 县教育局

经 办 人: 王正军                    联系电话:  226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