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湘阴财提复字〔2021〕5号(A类)
湘阴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第72号提案的
答 复
李习武委员:
您《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出台了专门文件保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2020年,我县农业村(社区)运转经费标准为,3000人以下的4.4万元/年,3000-5000人的5万元/年,5000人以上的6.5万元/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同比增加1000元/年/人,村(农村社区)支部书记33000元/年/人,主任2.99万元/年/人、其他村干部2.37万元/年/人。2021年,农业村(社区)运转经费投入将实现翻番,村级党组织书记待遇不低于3.6万元,并建立稳步增长的常态机制。根据现行政策,村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8的比例确定。同时,对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贴2000元/人/年。目前,村(社区)干部待遇已按新标准打卡发放至8月份。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湘阴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抄 送: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经办人:吴望 联系电话:226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