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湘民提复字〔2021〕1号B类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
答 复
王闻鸡委员:
您好!
您的《关于重视我县公益组织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觉悟和参与国家治理的愿望得到迅速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猛,而以社会公益组织为基础的社会公益组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有效途径。我县公益组织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为帮助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我们会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筹集和分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公益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一、完善政策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政府、社区对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经费和服务场地支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会公益组织服务平台,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同时孵化基地在有项目政策的情况下继续对有条件公益组织进行孵化,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将其在社区的服务场所向社会公益组织开放,社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益组织开放场地等公共资源。
二、完善资金保障。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公益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早在2016年财政部 民政部就发布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由于我县公益组织发展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而政府对于公益组织的的建设与发展并没有太多的相应政策和措施予以保障。若要实现社会公益组织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障自身的发展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就必须根据政府现有的政策来发展与完善自身,而公益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便是其中一个很好的途径。自2016年起,我县便逐步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先后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接的湘阴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湘阴县“三区计划”项目、湘阴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均已初现成效。湘阴县先锋社区通过社会组织的介入,促进了居民之间、社工与家庭、社工与社区、社工与社会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和社区资源,结合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了多元化服务,弥补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和贫富人群之间获得服务的差距,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融入度加深、归属感加强,邻里关系也逐渐形成守望相助的友善氛围,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其他社区也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在社区引进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社会公益组织可以积极与政府部门和社区联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这样既可以壮大组织自身力量,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又能获得长期有效的资金来源,保障自身健康的发展。
三、完善权益保障。一是保障志愿者优先权。志愿服务的质量提升和常态化的服务开展,需要不断提升志愿者的积极性。适当的奖励能够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年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社会其他成员也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目前,我县正继续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探索在学业升学、就业创业、职称评定等方面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力争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形成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解决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流失”问题。二是增强志愿者自身权益意识。志愿者基本权益包括在志愿服务中获得自我成长、获得专业培训和基本安全保障等。目前,我县的志愿者权益保障工作仍有待不断改进。下一步,我县将在强化交流培训,提升志愿者权益保护意识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团县委、民政、司法、人社等部门在保护志愿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调配合,确保志愿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能够通过法律等途径维权,并尽最大能力为志愿者提高工作生活地方财政补贴标准,改善志愿者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总之我们会高度重视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的扶持,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投入力度,帮助搭建更多的交流对接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投身公益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积极宣传社会组织中的公益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美丽湘阴、和谐湘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建议。
湘阴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民政局 经办人:王 盼 联系电话:0730-22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