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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10:19 浏览次数: 1

 

 

 

湘农提复字〔2021〕11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

答   复

吴长凯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局环境卫生整治办办理,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照中央“三清一改”和市委、市政府“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的要求,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实现大面均衡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建设无害化厕所4.8万个,拆除“四房”1.3万栋、170万平米,完成农村道路“白改黑”150公里,疏浚沟渠2265千米,植树50万株,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乌兰副书记等省、市领导多次对湘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好评,在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大督查中获得充分肯定,获评2020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荣誉称号。2021年,湘阴严格按照中央“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关于环境改善应着力于控制源头的建议。继续健全优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快推进6座乡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开展“两乡(镇)七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逐步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提倡禁炮限塑,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焚烧秸秆的处罚力度。

二是关于加大对乡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的建议。县里每年定期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讲评会和推进会,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评比”制度。利用“村村响”和村组微信群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个别乡镇还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守护一片蓝天”等环保公益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意识。

三是关于在村一级制定相关措施的建议。建立了常态保洁、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等机制,建强保洁队伍,各乡镇、村(社区)按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社区)保洁员(优先贫困劳动力),全县共配备保洁员2121人,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常态清扫管护到位;健全完善决策议事制度,围绕筹资投劳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议事决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机构,促进村级事务民议、民筹、民定、民办、民管、民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由村(社区)卫生保洁协会收取卫生保洁费,设立专门账目,做到专款专用,并定期公示,确保村级卫生保洁费用基本实现自求平衡、资金闭环;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通过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和“五老一新”的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抄   报: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左  敏            联系电话:0730-2115662

另外,我局还在突出美丽宜居、推进农村乡容村貌提升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2019年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以来,发动了全县干群集中推进垃圾清理、水体疏清、粪污治理、农村集镇秩序整顿、绿化提质、美化村貌、规范建房、农村“厕所革命”、移风易俗等多个方面的工作,村民的文明习惯逐步养成,环境卫生大为改观,村容村貌有效提升,全县基本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