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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建议的 答 复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11 浏览次数: 1

蒋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县共有210个村社区,(其中17个社区因不涉农,无任何集体资产及土地,未纳入村集体经济情况统计),2021年193个村(社区)中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38个,占比20%。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山地、林地、土地租赁经营;闲置学校、办公楼、厂房出租及光伏发电、鱼塘发包、门面出租、渡口、渡船发包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和村级自营企业。但仍存在收入渠道少,发展模式单一、交通不便利,地域条件限制、思路不开阔,发展动力不足、村“两委”班子变动频繁,集体经济发展缺乏长远考虑等问题。近年来,根据省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我县制定了《湘阴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2025年)实施方案》(湘阴办发〔2022〕2号)。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的目标。到2023年,全县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80%以上达到10万元以上;30%以上达到20万元以上,到2025年,全县所有的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80%以上达到20万元以上;30%以上达到30万元以上。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我们也将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一)关于建立一支敢想敢干、头脑灵活的人才队伍,把原来简单的“输血”变成“造血”的建议。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选优配强发展型村党支部书记。拓宽选配范围,打破行业、身份和地域界限,从科技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种养能手、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工作。持续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同时,强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办法,对集体原有的办公楼、厂房、设备等资产及农村“四荒”资源,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开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防止资产资源流失,提高村集体的“造血”功能,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控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完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办法,对各村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整顿,可回收的各种欠款一定要收回。

(二)关于结合各村有限的自然资源,制定壮大集体经济方案,发展特色种养产业的建议。我局将按照《湘阴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2025年)实施方案》,通过以下措施,协助各村制定壮大集体经济方案,并发展鲈鱼、辣椒、藠头等特色种养产业。

1、流转农民承包地推行合作经营模式。推行“党(总)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采取合同形式统一流转农民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一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或龙头企业,对流转的土地实行承包经营,村集体按每亩农民土地流转费的10%-15%收取管理服务费。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合股经营,村集体以流转的农民土地入股,按股实行保底分红。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专业合作社自主统一经营。

2、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实行租赁、股权经营模式。全面清理村集体资产资源,对开发利用价值的荒山荒坡、水面鱼池、废旧厂房、闲置中小学校舍等全部登记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由村(社区)“两委”授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或租赁、托管经营或以资产资源入股与企业合作经营等形式,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增加收入。

3、村集体统一托管农民土地的经营模式。鼓励外出务工青壮年多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责任田采取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方式,统一管理和服务,村集体收取托管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懂农技、善管理的农业专业服务公司按农民的意愿,为农户提供种苗、耕作、水利、杀虫等水稻和其他经济作物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社合作,实行村社共建经营模式。

4、发展多元化服务型经济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可组建具备一定资质的工程施工队、劳务公司、农业服务公司、农村电商等各类服务实体,就近就便承接农村小型公益建设项目,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劳务、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机械、病虫防治、信息咨询等专业化农技服务、电商服务。鼓励和扶持村(社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兴建标准厂房、商铺店面、仓库等,发展仓储、冷藏等物业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5.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和物业项目,也可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

6.农村宅基地收储转让经营模式。可探索三种模式:一是“农户+村集体+企业”以房出租模式。由村集体集中收储闲置农房,统一流转给企业盘活利用,村集体向农户和企业分别收取流转金额2%-3%的费用。二是“农户+村集体+业主 ”以房入股模式。由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交由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寻求联营方共同发展旅游、民宿产业。三是“农户+村集体+公司”以地入市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储的腾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的公共服务类建设用地,通过村庄规划调整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形成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并统一集中使用。

7.乡村振兴基金经营模式。利用各级财政乡村振兴基金和村级自筹资金组建村集体经济基金池,由县国有公司负责运营,营业收入返还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关于加强政策、资金扶持的建议。

1、强化涉农项目扶持。单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在同等条件下按程序优先安排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供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享受股权收益或经营。

2、强化财税金融扶持。一是按中央和省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税收政策规定,依法减免相关税和事业性收费。二是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年相应奖励一批集体经济收入高的经济强村,扶持一批集体经济收入低的薄弱村。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所需的农业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支持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资产资源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物申请贷款。支持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项保险业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全程咨询和风险管理服务。

3、强化资源要素扶持。一是对村集体兴办的种养殖业生产、农业灌溉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二是坚持依法依规,逐步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水权等纳入交易范围,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三是坚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驻村工作队的重点任务,持续向农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力度,依托湘阴职业学校,力争每年培养50名农民大学生、培训300名新型职业农民,并把农村人才纳入“三百工程”人才库。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有资源的退休人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