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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3 00:00 浏览次数: 1

李建国代表:

20141031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由石塘乡牵头成立了由县城建投、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小组,并进行了人员分工。明确102亩土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标准执行。并由县城建投工作人员协助拿出具体拆迁补偿细则,重点拿出具体安置方案,和办理还建地报批、报建等手续。

2015210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太平主持召开会议,县政府办、控建拆违办、政务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城建投、石塘乡、双桥村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就石塘乡双桥组江武组102亩土地拆迁安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指出,石塘乡双桥村江武组102亩土地的拆迁安置问题属过来遗留问题,由县城建投作为该宗土地拆迁安置业主单位,负责拆迁资金的筹措和调度,并做好安置基地建设工作,具体拆迁安置工作由石塘乡为主体负责落实。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已于20155月开始启动,工作组逐户上门协谈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力争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拆迁任务的60﹪以上,今年完成所有房屋拆迁任务。

 

 

               县城建投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