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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议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3 00:00 浏览次数: 1

甘新江代表:

对于石塘乡新农、月湾、五仑、农大、板桥、双桥、栽松等8个村还未供自来水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查勘,商讨处理方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实施,由于受上级投资的限制,资金缺口较大,石塘乡长仑水厂的主管道铺设还未延伸到上述村,加之石塘乡长仑水厂的供水量不足,所以造成上述村未能纳入长仑水厂的供水范围。

目前,我局正在编制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规划,我们已将石塘乡所有饮水不安全人口一起纳入“十三五”规划中。考虑到长仑水厂的供水能力有限,上述各村组距离较分散,为确保上述村民尽早喝上放心水,我们计划将石塘乡饮水不安全人口饮水工程分三步实施:一是将石塘乡部分村组纳入石塘水厂解决;二是将距离东塘赛美水厂较近的部分村组由赛美水厂解决;三是距离县城自来水厂较近的部分村组由县自来水公司解决。待我县“十三五”规划启动后,我们向上级部门力争优先实施石塘乡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使石塘乡所有农村群众早日喝上洁净、安全的自来水。

 

  县水务局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