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黄汶建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六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环境卫生经费议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研究,新农办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渠道统筹,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我县建立了“县乡财政投、涉农项目调、引导群众筹、鼓励社会助”的综合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一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并从涉农项目中调剂500万元,总投入达到1500万元。二是建立乡本级投入制度,乡镇当年财政投入预算按常住人口数12元/人的标准落实。三是对所有县直部门单位逐一明确帮扶村和社区,实行“一对一”帮扶;各行政村由爱卫协会牵头,通过“一事一议”动员群众主动筹资筹劳。四是积极发动县内企业和寓外乡友捐资捐建捐物,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扎实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大“以奖代投”资金奖励额度。今年县里在落实乡(镇)、村农村环境整治基本经费投入保障和季度考评、年终奖励不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整治“以奖代投”力度,最大限度激活乡、村两级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对乡(镇)考核按所得分值执行,奖罚兑现。全年各乡镇1000分值,并分三个段落进行考核,实行奖补核算。二是平时检查,各检查小组按每次检查确定的范围重点,严格计算得分,并进行排类,即分为一、二、三类村,其中一类村不得超过每次所检查村总数30%。每次检查被评定为一类村的,县里“以奖代投”每村进行奖励,每次检查评出5%—10%的三类村进行处罚,年度累计核算奖罚到村。
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农业局
2016年3月22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人大联工委 联系单位:县农业局
经办人:丁新云 联系电话:1350730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