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杨争光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近几年来,多次就村干部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并下发了专门文件。一是明确了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及激励措施;二是连续五年对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进行提标,由五年前的人平5000多元提高至目前的人平14000多元;三是每年的村干部工资、村级运转经费均按照省市确定的标准到位,不打折扣。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今年将大幅进行建制村调整合并,根据上级政策,今年合并后的村将按照村平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安排村级运转经费(含村干部工资);未合并的村按照村平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安排村级运转经费(含村干部工资),村干部待遇将相应提高。同时,村干部社保等待遇严格按政策执行到位。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9日
抄 送:县人大联工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经办人:何平国 联系电话:26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