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胜代表:
您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在建议中指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今后加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体形象提高,但污染祸患仍在”的问题
我县垃圾处理暂目前按“一乡一策”处置,能就近转移至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的乡镇,就近转移处置;不能转移的,根据各乡镇人口折算垃圾产生量,建设环保型垃圾焚烧炉。今年来,全县共发放垃圾分类桶2万套,添置垃圾车123台、保洁车218台,在洋沙湖、三塘镇等乡镇新添置高标准的焚烧炉3个,目前袁家铺镇焚烧炉已投入使用,每日可处理垃圾10吨。
二、关于“投入资金虽大,但长效机制难保”的问题
面对这一问题,各乡镇积极应对,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助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化管理。一是完善考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助推全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化管理。乡镇都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各自的考评机制。如鹤龙湖镇建立“村为主、镇负责”机制和有效机制,在经费、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等保障方面都做了详细安排。金龙镇制定了新的《农村保洁员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工资与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经镇、村两级共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一次。玉华镇将环境整治纳入《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提高考核分值,与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工作同等对待,先后下发《玉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百分制考核方案》和《包村干部百分制考核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静河镇对村、保洁员每月进行两次考核,对工作到位的每月发放500元工资,每季度对各村进行一次讲评,对前三名进行经济奖励,后二名进行经济处罚,且在年底千分制考核中进行分数加减。二是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积极应对,创新垃圾处理模式。玉华镇逐步成立环保合作社,社员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负责责任区清扫清运工作。樟树镇引入了清源保洁公司,把集镇和镇域内主干道环境卫生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漕溪港由保洁公司统一收集、运输,交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金龙镇芙蓉北路、毅安路、集镇老街、美丽乡村小环线(金龙村、燎原村、望星村)的垃圾由长沙市望城区腾辉保洁有限公司承包转运至长沙黑麋峰垃圾填埋场。鹤龙湖镇由各村爱卫协会向各住户按户平60-80元/年收取卫生服务费,向参加赶集商户按每个100元/次收取卫生服务费,弥补环境卫生整理工作经费、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居民卫生分户评比奖励资金的不足。
三、关于“明察暗访虽勤,但指标不治本”的问题
要变环境,先变观念。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编印环保手册、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发温馨短信、悬挂横幅、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清洁家园”等一系列的举措定期宣传发动,通过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带动屋场、屋场带动村组的方式,形成了人人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