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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水务局函议复字〔2018〕2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12-13 09:03 浏览次数: 1

廖端生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编水利员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基层水利干职工常年战斗在防汛抗灾和水利建设一线,工作任务繁重,环境艰苦,为全县的防洪保安、水利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06年起就进行了基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改革后,我县共有27个基层水管单位(不含乡镇电排站)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09人。目前,基层水管单位核定编制609人的基本工资已由财政全额保障,社保金集体部分已由财政负担,已经享受了职工医保。绩效工资由原来的1.1万元/年/人提高到现在的15360元/年/人,绩效工资差额部分水务局正积极请求县政府按标准予以解决。基层水管单位办公经费,因目前县级财政紧张,没有纳入预算暂时无法解决。

感谢您对湘阴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务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