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1-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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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交函议复字〔2019〕3号(B)类
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
答 复
张怀玉代表:
您好!您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缮硬化合并村内原自然村之间断途路的议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立即组织我局农村公路管理所相关人员调查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您所提及的兴源村、祥源村“断途路”属于村道范畴。
2、经我局农村公路管理所现场查看,对照2019年自然村道路建设计划安排,经镇村两级要求,白毛至祥源的连接路500米,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自然村道路建设调整计划,待省厅核查批准后即可建设,其余道路由于没有达到调整条件,无法申报。
3、依据省市文件规定,按照“县道县负责、乡村道乡镇(村委会)负责”分级建管原则,可以通过乡镇统筹,村组为主的方式,逐年解决“断途路”的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5日
抄 报:人大联工委 县政府办 承办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经 办 人: 吴 优 联系电话: 226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