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议复字〔2019〕29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
答 复
谭慧元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希望保住农村学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特别强调: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儿童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教育资源,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较少的小规模学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湘教发〔2016〕33号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1.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与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适应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设置,动态平衡;科学规划,综合考量;依法依规,规范程序。
2.严格按要求布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设置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依据群众意愿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以走读方式就学,原则上学校服务半径为农村小学2.5千米,初中3千米,保障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合理设立寄宿学校。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3.严格按规定撤并与恢复学校。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义务教育学校,学校服务半径超过规定要求,且多数居民有撤并意愿的,应在落实以下基本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启动撤并程序:
(1)提供规范的寄宿条件,特别是住宿、就餐、如厕、生活用水等条件,满足寄宿学生基本生活需求;
(2)具备规范的农村客运服务或者提供规范的校车;
(3)并入学校不会形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
已经撤并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生源显著增加或者多数居民有恢复意愿的,可按照规定启动恢复程序。
4.严格按程序进行学校布局规划、撤并与恢复。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自主确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撤并和恢复;市州人民政府指导县市区布局调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审批所辖县市区撤并和恢复学校,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规划新建、撤并与恢复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统筹协调下,按下列程序做好工作。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建设、撤并或者恢复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撤并或者恢复理由、可行性论证,学校、教师和学生安排办法,以及具体实施步骤等内容。
2.组织召开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论证会要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对方案是否可行形成结论性意见。
3.对通过论证会的方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成员应主要由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家长组成,同时有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应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对是否同意方案或修订后同意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多数原则(超过三分之二)形成结论性意见,并撰写听证纪要。
4.对听证会通过的方案修订完善,并通过乡镇、村(组)张贴公告、发放告群众书、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
5.将学校撤并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
6.当地按照“先建后撤”原则,先行建设好并入学校,扩充完善并入学校资源,再组织实施经审批同意的学校撤并工作。
二、关于农村学校建设
近几年来,我县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1.坚持教育优先思维,优先规划。坚持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2以上次。先后研究制定了《湘阴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湘阴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进行了系统的规划和顶层设计。在农村科学合理布置中小学校,在城区实施“扩强建新”战略。
2.全面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抓住校舍维修改造、教育信息化等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提升学校基础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2014-2017年间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完成建设项目230个,新建校舍面积5万平米,改造校舍面积22万平米,2017年率先在全市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32所标准化学校改造,2018年完成9所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和6所合格幼儿园建设。2015-2017年,我县教育信息化共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精品录播室11间,互动教室24间,配备班班通设备1381套。全县200人以上学校“三通两平台”覆盖率100%。计划再投入2500万元启动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
3.全面落实中小学布局调整。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注重“整体规划、城乡统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城区:至2014年底,城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1.2亿元,新建了滨湖学校,对城区其他中小学校进行了扩容提质。2015年撤并湘阴五中、六中、罗城学校,新组建左宗棠中学和湘江学校,长郡城东学校扩容提质,加上总投资3.5亿元的知源学校建成使用,增加城区业务教育学位近3000个,大大缓解了城区学生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在农村:2008年至2015年,共撤并中小学校167所。但本着“就近入学”原则,不搞过度撤并,并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标准化校车推广相结合。目前我县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86所。同时,我们为尽量节省资金,避免浪费资源将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合格项目校(园)建设以及校舍修缮、薄弱学校改造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布局调整后的闲置资源。
4.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我县初中十项指标基本达标,少部分学校仪器设备、计算机数量不足,我县已经投入700多万采购功能室、仪器室设施设备,200万采购音体美教学器材;计划再投入2500万,通过三年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使全县义教阶段学校“三通两平台”全覆盖。小学十项指标中问题最为突出的是缺少功能室,根据这一情况,我们采取如下方法分三步走:一是把村部占用学校教学用房和教师用房、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全部拿出来做功能室,这样缓解60%的学校功能室缺少的问题。二是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把29所标准化学校高标准建设到位,这样解决30%的学校缺少功能室的问题。2017年暑假中,投入1075万对29所标准化学校进行改造。三是结合《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划用三年时间整合中央和省级教育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县级专项投入资金3亿元,新建校舍6万平米,改造维修校舍18万平米,改造运动场地12万平米,购置学生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8万台(件、套),让剩下的学校全部达标,同时将把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提质,使各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111所学校是旱厕,2017年暑假已经投入近487万元,统一把旱厕维修改造成水冲式厕所,现在全部投入使用。
5.进一步调优了教师队伍。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17年招聘200名(含30个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全部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校,另外招聘30个合同制定岗教师到民办学校,同时,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74个。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175人,安排农村公费师范生15人,引进外县在编优秀教师30人。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107个。计划从2019年起,每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不低于200人,公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不低于100个。同时限制农村教师进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按照湖南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要求,推动城乡教师交流;提倡中学行政干部到小学或教学点兼任行政干部,要求行政干部兼课;严禁各种形式“吃空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让规模小的乡村学校适度超编。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0日
抄 报:县人大联工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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